互联网+大学生创业项目名称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邀请函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邀请函亲爱的广美校友们:您好!时光荏苒,岁月如歌。你们已离开母校匆匆数年,在自己的岗位上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母校增光添彩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邀请函

亲爱的广美校友们:

您好!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你们已离开母校匆匆数年,在自己的岗位上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母校增光添彩,赢得了荣誉。在此,我们借助“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机会,向您带去母校的诚挚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对你们多年给与母校的关注和支持致以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学校获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7年-2020年),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学校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主赛道银奖,成为唯一获此殊荣的艺术类项目,在广东省决赛中获一金一铜的好成绩,并荣获第二届全国艺术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校友企业“院派儿童美术”获第五届“互联网+”大赛广东省分赛金奖,全国总决赛银奖,并通过参赛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可。这些离不开校领导对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视,离不开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各位校友的大力支持。

为更好地支持校友进行创新创业,搭建校友、在校生共创共赢的竞技与展示平台,诚邀各位校友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母校齐心协力、携手共赴这场全国最大的双创赛事盛宴!现将本次大赛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欢迎各位校友参赛!

NO.1

大赛简介

(一)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团中央等机构共同主办,是当前国内覆盖面最广、参赛人数最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教育部负责组织。

(二)参赛项目将获得项目辅导、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在今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广东省教育厅对获得国赛金奖的项目给予45万元/项目的奖励。学校对参赛并获奖的学生项目提供最高1万元/项目的奖励。

NO.2

赛道、组别和对象

大赛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其中,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国际赛道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

(一)主赛道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互联网+大学生创业项目名称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邀请函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该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2人。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鼓励我校海内外双学籍学生、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体、企业均可参赛。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NO.3

赛制、赛程与奖项设置

校赛采用初赛、决赛二级赛制。初赛采用“商业计划书盲审”的方式进行。决赛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赛程具体时间将根据大赛通知精神进行调整)

(一)、参赛项目团队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员(可以跨学院、跨专业)参赛,参赛团队成员应控制在3至8人,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参赛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二)、参赛团队按要求填写《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州美术学院校赛报名表》(附件2),提交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写作样本附后,电子档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见附件3)电子版,于4月25日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校赛采用路演形式进行公开选拔,参加的队伍需准备PPT进行答辩。校赛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和三等奖20个,增设优秀组织奖3个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奖励资金参照学校有关竞赛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将从获奖项目中遴选项目推荐参加省赛。届时,参赛团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报名成功。只线下报名,未网上报名成功的,无参赛资格。

注:

1.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网络报名具体时间以活动主办方发布的时间为准,另行通知。

2.具体赛事安排将根据第六届“互联网+”大赛的正式通知及本届大赛实际参赛情况做相应调整。

3、大家可参照第五届教育部通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通知文件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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