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网上创业啊 诸暨市创业带动就业有关补贴申领的实施办法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为规范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及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诸政发〔2014〕44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自主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法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本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给予自主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三)申请材料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诸暨市自主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

3.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向市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

(五)其他

1.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仍可享受该项补贴。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进入创业园区经营,已享受创业园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仍可享受该项补贴。

3.高校毕业生已享受从事种养殖业、发展家庭农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网上创业补贴之一的,不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

4.同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同一高校毕业生,多次创业,该项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二、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法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当年创办并吸纳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创办并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

上述企业需与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当年创办企业,每吸纳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000元;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2.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创办企业,每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填写《诸暨市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当年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单;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的《诸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诸暨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证明或转业证明;

5.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向市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怎么网上创业啊 诸暨市创业带动就业有关补贴申领的实施办法

2.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

(五)其他

1.因吸纳从业人员而享受该项补助的企业,在从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如该从业人员被其他企业招用,招用企业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2.享受过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可重复享受用人单位招收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法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的诸暨户籍高校毕业生,自愿提出申请并经网上创业认定。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诸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

2.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6%(含)以上。

3.申请前1年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同时经营2家(含)以上网店的且符合上述条件1、2的,营业额可累计计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诸暨市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

2.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相关证明;

3.申请前1年平均月营业额证明;

4.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诸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向市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

(五)其他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兼职从事网络经营的人员,不在认定对象之内。

2.同一高校毕业生在不同电子商务平台从事多个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的,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3.入驻创业园区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已享受创业园场地租金补贴政策,仍可享受该项补贴。

4.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经营(含从事种养业、发展家庭农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相关补贴政策,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本办法所指“高校毕业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本办法自诸政发〔2014〕44号文件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诸暨市自主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诸暨市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3:诸暨市高校毕业生网上创业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日

现在最火的发帖平台

快手上的红人 土味网红,开始当上“人生导师”

2024-4-24 21:02:51

现在最火的发帖平台

创业没启动资金怎么办 有好的项目,好的发展,好的规划,投资低,高回报的项目,但是没有启动资金怎么办?

2024-4-24 22:04:07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