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都 墨子与孔子

墨子与孔子墨子:孔子的第一个反对者孔子之后,下一个主要的哲学家是墨子。他姓墨名翟。《史记》上没有说他是哪国人,关于他的生平也说的很少,实际上等于没有说。

墨子,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姓墨名翟,生卒年不详。

近代学者一般认为,墨子生于公元前476年左右,卒于公元前390年左右。墨子出生何地,也有争议。《史记·孟荀列传》说他是“宋之大夫”,《吕氏春秋·当染》认为他是鲁国人,也有的说他原为宋国人,后来长期住在鲁国。墨子自称“今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似属当时的“士”阶层。但他又承认自己是“贱人”。他可能当过工匠或小手工业主,具有相当丰富的生产工艺技能。墨子“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长期奔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宣传他的政治主张。相传他曾止楚攻宋,实施兼爱、非攻的主张。他“南游使卫”,宣讲“蓄士”以备守御。又屡游楚国,献书楚惠王。他拒绝楚王赐地而去,晚年到齐国,企图劝止项子牛伐鲁,未成功。越王邀墨子作官,并许以五百里封地。他以“听吾言,用我道”为前往条件,而不计较封地与爵禄,目的是为了实现他的政治抱负和主张。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把“事”、“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他又认为,鬼神能“赏贤而罚暴”。他把天鬼的意志和百姓的利益说成是一回事,认为天鬼是专门为万民“兴利除害”的,这实际上成了墨子所操持的工具。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治者发动战争带来的祸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佚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来充当;而人民则要服从君上,做到“一同天下之义”。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在《墨子》一书中,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在《耕柱篇》中,要求“能谈辩者谈辩”,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他在反驳别人的观点时常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并把“无故从有故”,即没有理由的服从有理由的作为辩论的原则。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墨子作为先秦墨家的创始人,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墨子在上说下教中,言行颇多,但无亲笔著作。今存《墨子》一书中的《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篇,都是其弟子或再传弟子对他的思想言论的记录。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据。

孔子(前551~前479),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人。孔子先世为宋国贵族,因避内乱移居鲁国。父叔梁纥,母颜氏。鲁襄公二十二年(前551)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鲁国是周公儿子伯禽的封地,素有礼乐之邦之称。至春秋末,礼乐仍保持完好。鲁国根深蒂固的礼乐传统对孔子有深刻的影响。孔子幼时常以陈俎豆、设礼容为戏。早年丧父,家境中落,年轻时曾做过管粮仓、管放牧的小官。30余岁时开始授徒讲学。鲁昭公二十六年(前516),鲁国内乱,孔子不满季氏为首的三桓擅权,一度离鲁至齐,不久返回。开始整理诗、书、礼、乐,招收弟子日多,影响愈大。鲁定公九年(前501),出任中都宰,颇有政绩。后升为司空和大司寇。鲁定公十年齐鲁夹谷之会,孔子相礼,鲁国兵礼并用,收回被齐国侵占的郓、灌及龟阴之田。定公十三年,孔子为维护公室,建议毁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等三家都邑,季孙氏、叔孙氏、费被毁后,孟孙氏以武力对抗,孔子计划失败。以后鲁国政局有变,孔子见理想难以实现,遂带领弟子离开鲁国,开始了周游列国的飘泊生涯,时孔子55岁。孔子14年中先后到过卫、陈、宋、蔡、楚等国,向各诸侯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均不见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季康子以币迎孔子,孔子归鲁,时年68岁。鲁哀公和季康子虽常向孔子问政,但终不起用。孔子晚年致力于教育,整理《诗》、《书》等古代典籍,删修《春秋》。其学生将其思想言行记载在《论语》中。哲学思想孔子所处春秋时代是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变的时期,孔子思想中充满新与旧的矛盾,反映了大变动时代的精神风貌。天命鬼神观孔子继承了传统的天命鬼神观,视天为万有的主宰和人格神,认为天命主宰着人的生死,也决定着社会的治乱。他主张“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同时他又否定周时盛行的占卜活动,提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五谷生焉”,认为天命就蕴含在自然事物的运行之中。所以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记载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并且说“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回避了关于人死后是否变鬼的问题。

墨子都 墨子与孔子

中庸之道是孔子立身行事的最高标准,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他主张处理事务时,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认为“过犹不及”。孔子主张恪守“中道”,如《论语》记载,孔子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主张“德刑并用”,“宽猛相济”;对学生,性格过于进取的加以遏制,过于谦退的加以鼓励。孔子反对过激的言行,但同时也反对不讲原则,“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的“乡愿”行为,称“乡愿,德之贼也”。

孔子注重社会伦理问题,把礼看成是维护等级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区别华、夷的标志。他谴责破坏周礼的行为,对鲁国季氏窃用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极为愤慨,说“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孔子主张“正名”,试图用周礼的形式去匡正已经产生变化的社会现实,要求人们“克己复礼”。但是,在不违背周礼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孔子同意结合时代的变化对周礼的具体内容有所损益。仁这一概念在春秋时已广泛使用,孔子赋予了它以新的涵义,使其成为中国哲学史上最重要的范畴之一。

孔子的学说博大精深,虽具有一些传统的保守的思想因素,但其主流在当时是有利社会进步的。所以在战国时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先秦显学之一。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汉以前并未受到统治者的特别重视。

汉代以后,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孔子的思想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所以受到重视。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对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正式确立了孔子及其学说在中国思想界的统治。以后,历代统治者进一步采取了神化孔子,提倡儒学的措施,巩固了孔子的至尊地位。

孔子的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哲学、文学、艺术、教育、史学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这种影响波及到东亚乃至全世界。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出于自身的需要,片面发展了孔子思想中的保守方面,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五四运动以来,孔子思想的保守性受到了进步思想家的批判。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的一些学者,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史学工作者,对孔子及其思想作了系统的研究和评价,取得了很大成就。

孔子思想学说主要汇集在孔子弟子撰写的《论语》中,《左传》和《史记·孔子世家》亦有有关孔子言行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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